作者|郭远安
消化性溃疡维持治疗的目的是预防或减少复发,有效地控制或改善症状,预防出现并发症。
临床观察表明,十二指肠溃疡经抗溃疡药物短期治疗后,给予或不给予持续性维持治疗,溃疡复发率差别很大。应用H2受体拮抗剂治疗后,接受与不接受维持治疗的一年内溃疡复发率分别20%~25%和70%~78%。
一般认为,对有原因可查的消化性溃疡,如药物性、应激性、幽门螺杆菌感染性消化性溃疡,消除病因,经药物治愈溃疡后很少复发,可停药观察。
但有下述情况仍宜维持治疗
即老年伴有严重心肺等疾病者、术后复发性溃疡、以穿孔为首发症状或只做穿孔单纯缝合术者、有大出血或反复出血者、必须同时服用甾体类抗炎药、皮质激素及抗凝剂者、幽门螺杆菌治疗失败的高危患者等。
对十二指肠溃疡,短期治疗后使之复发率最低的药物,当属胶体枸椽酸铋,这可能与其能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及治疗后胃蛋白酶排出量减少有关。
至于胃溃疡,复发率不如十二指肠溃疡病那样多,除对屡发及多发胃溃疡、长期服用甾体类抗炎药所致的溃疡和曾有并发症者外,不必过分强调维持治疗。
在药物选择上,凡是对溃疡病治疗有效的药物均可用于维持治疗,包括硫糖铝、H2受体拮抗剂、质子泵抑制剂等。目前常用的为H2受体拮抗剂、质子泵抑制剂,所用剂量为急性愈合剂量的一半。维持治疗方式为:
1.连续性维持治疗:即溃疡愈合后每日半量服药。
2.间歇全程给药:即出现症状时给4~8周的全量治疗。
3.症状性自我疗法:症状出现时即服药,症状消失即停药。
维持治疗中以第1方法最常用。目前在持续治疗上,主张每周用药3天,晚上睡前1次用,持续半年到1年,甚至可至5年,可以大大的降低复发率。
虽然维持治疗益处较多,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无症状性溃疡增加、药物副反应增大、需定期随访、病人难以长期坚持而可能自行停药、增加了病人经济负担及可能存在不必要的用药等。因此,应根据临床的实际情况,做出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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