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包括胃镜技术、结肠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小肠镜技术、超声内镜技术、腹腔镜技术、子母镜技术、胆道内镜技术等诊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