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对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要求,在充分考虑参保群众用药习惯的基础上,省医保局近期拟定了年拟消化药品目录。该目录目前正在公示阶段,待公示结束后,将会调出当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据悉
本次拟调出消化药品涉及
种药品
来源:蚌埠日报全媒体
记者: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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